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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油产品的凝点及度在实验中如何确定?
1.在测试石【shí】油产【chǎn】品凝点的试验中,操作者应观察当液【yè】面【miàn】的【de】位置没有移动时【shí】,从套管中取出【chū】试管,并【bìng】将【jiāng】试管重新【xīn】预热至试样达50±1℃,然后用比上次试【shì】验温度高【gāo】4℃或其它更高的【de】温度重新进行测定,直至某试【shì】验【yàn】温度能使液面位置有了【le】移动为止。
2.找出凝【níng】点【diǎn】的温度范围【wéi】(液面位置从移动到不移动或从不移动到【dào】移动【dòng】的温度范围【wéi】)之后,就采用比【bǐ】移动的温【wēn】度低2℃,重新进行试验。如此重复【fù】试验,直至确定【dìng】某试验【yàn】温度能使【shǐ】试样的液面停留【liú】不【bú】动时,就取使液【yè】面不动的温度【dù】,作为试【shì】样凝点。
3.试样的凝点必须进行重【chóng】复【fù】试验【yàn】测定【dìng】。第二次测定时的开始试验温度,要比*次所测出的凝【níng】点高2℃。
4.用以下数值来判断结果的可靠性(95%置信度)。
(1)重复性:同一操作者【zhě】重复【fù】测【cè】定两个结果之差不应超过【guò】2.0℃。
(2)再现性:由两个实验室提出的结果之差不应超过4.0℃。
5.取重复测定两个结果的算术平均值,作为试样的凝点。